附件4:
第十七届香港国际武术比赛
暨第十二届国际跆拳道品势锦标赛规程
一、比赛项目
(一)个人品势赛
(二)混双、团体赛
(三)跆拳道舞(操)和跆拳道综合赛
(四)跆拳道竞技
(五)比赛项目报名编号(详见附件1)
二、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为个人品势、混双、团体赛和跆拳道舞(操)、跆拳道综合赛及跆拳道竞技。
(二)竞赛规则采用中国跆拳道协会最新制定的“中国跆拳道竞赛规则” 和本规程有关补充规定。
(三)竞赛年龄分组按总规程执行。
(四)各项目比赛时间规定:个人品势、混双、团体赛项目完成套路的时间为1分钟,跆拳道舞(操)和跆拳道综合项目完成套路的时间为4分钟以内,跆拳道竞技比赛1局的时间为90秒。
(五)混双为2人项目,男女搭配;团体赛为3人项目,不允许男女搭配;跆拳道舞(操)须5人(含)以上,允许男女搭配。
三、参加办法:
各国家、地区跆拳道协会、跆拳道团体、大专院校、跆拳道馆校、老年人协会、青少年活动中心、跆拳道俱乐部、中小学幼儿园、乡镇街道小区和跆拳道爱好者个人均可组队参赛。
四、相关费用:按总规程执行。
五、录取名次与奖励:按总规程执行。
六、报名与报到:按总规程执行。
七、本规程解释权属赛事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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