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第十七届香港国际武术比赛
暨“明日之星”第十三届国际幼儿武术比赛规程
一、比赛项目:
(一)个人自选拳(幼儿自选拳应包括基本手型、基本步型)。
(二)集体武术拳、操(拳、械项目均应包括基本手型和步型)
(三)比赛项目报名编号详见附件1。
二、参加办法:
(一)每位运动员限报2个单项、1个集体项目参加比赛。
(二)集体项目人数不得少于5人(含5人),以幼儿园或幼儿培训机构为单位报名参赛。
三、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为个人单项和集体项目赛。
(二)竞赛规则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审定的《传统武术竞赛办法》和本规程有关补充规定。
(三)竞赛年龄:参赛运动员须6周岁(含)以下(201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完成套路时间按总规程执行。
(五)集体项目比赛的有关规定:允许男女组合;允许教练员场外弥补性指导;允许配任何纯音乐,也可不配乐或用口令;比赛人数少于5人,每少1人扣0.5分。
(六)凡报名参加第十三届国际幼儿武术比赛的选手,不可同时参加香港国际武术比赛。若要参加香港国际武术比赛,须另行按规定办理参赛手续。
四、相关费用:
参赛费用按总规程执行;凡已报两项单练项目参赛者,参加集体项目可免交集体项目费。
五、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单练项目按男、女,按参赛项目分别录取前八名,第1至3名分别颁发金、银、铜奖章和名次证书,第4至8名颁发证书。
(二)集体项目按徒手、器械(含拳械混编)两类各录取前八名(不分男女)。第1至3名,分别颁发集体奖杯,个人金、银、铜奖牌和获奖证书。第4至8名,颁发个人获奖证书。
(三)各单练、集体项目的各类项目不同套路报名人数较少的项目均按报名人数录取相应名次。
(四)凡报名参加大会的人员,均发给纪念品。
六、报名与报到按总规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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